秀峰保密协议

我们在收债、讨债、收数、追债、要债、收账过程中绝对坚持以下几点:

1、服务保证:公司对客户的委托倾尽全力事必有果,我们的工作成效一定能得到客户的信赖和满意;

2、债务清欠部以专业调查为基础,优秀的律师为后盾;

3、专业收债公司专业合法坚持不收回债务,不收取佣金,全程并由专业律师指导;

4、我们绝不涉黑、绝不做超出法律范围的行动;

5、绝不与委托人之间发生纠纷;

6、坚决不给委托人留下后遗症;

7、我们的宗旨:诚实、高效、保密、合法;

8、我们的目标:客户的满意!我们的追求;

秀峰区是旅游城市桂林的市辖区,位于广西桂林市区中西部,因辖区内矗立的“南天一柱”—独秀峰而得名,秀峰区是桂林市商贸、金融、文化、旅游的中心区,是桂林市人流、物流、信息流的集散地,区位优势突出。秀峰区东临漓江,南与象山区为邻,西与临县毗邻,北与叠彩区和灵川县接壤。秀峰区总面积49平方千米,下辖秀峰、丽君、甲山三个街道办事处,共七个行政村、十七个社区,2004年总人口11万人。汉元鼎六年(前111)秀峰区为始安县治所。“桂林山水甲天下”公元790年桂林地方官王正功在鹿鸣宴上第一次提出并刻于独秀峰石壁上,秀峰区由此得名。唐武德五年(622)李靖筑子城于其处,明洪武五年(1372)曾于此筑靖江王府。以后历为郡、州、道、路、府、县治所.民国31年合八桂、白龙2镇建立八桂区。 1950年4月改称第一区。1955年10月撤销区,成立百梓、榕城、白龙、三皇、北站5个街道办事处。 1958年7月撤销办事处,成立百梓、榕城、白龙、三皇、北站5个人民公社。1960年3月合为榕城区(公社)和三皇区(公社)。